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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信用风险管理与防范
2007-05-09 16:32  文章来源:在线国际商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调研

  因L/C的使用为国际贸易增添了许多环节,增加了费用与时间,与一切商业活动向着“减少环节、加快周转”的发展方向不相符,国际贸易以信用证为支付的方迅速下降,而大量采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如托收、汇付以及赊销等以商业信用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支付方式。另外,现代国际贸易大量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和国际互联网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手段,贸易环节大大缩短,电子商务的“直接性”使贸易各方能快速地“货比三家”,能更主动地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贸易伙伴。而且,贸易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即以合作代替对抗,买卖双方从过去互不信任的对立状态走向了相互信任的合作。最重要的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崛起,工厂有了出口自营权,成为了外贸公司的竞争对手。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许多外贸公司都采取托收、赊销或出口后汇付、分期汇付等对其更有利的方式结算,而它面对的信用风险也越来越大。

  上文提到的福建Y公司随着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为了拓展业务,决定出口业务的对外结算方式,可以是信用证,也可以是托收、汇付以及赊销,同时为控制风险降低公司业务审批金额上限,由原来的5万美元以上需由部门经理审批、10万美元以上总经理审批,改为3万美元以上的出口合同都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批、8万美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并且规定,每个业务员必须对自己负责的每项业务做收汇跟踪,客户若有超期一个月未付款的情况,必须马上向公司汇报,追讨货款,并停止与该客户签订其他业务合同,已经签订的合同应密切关注客户的经营情况,如有发现问题要及时终止合同。

  新规定执行后,给业务部门拓展业务带来了有利条件,但收汇风险及追讨拖欠等问题全部由业务部门承担给业务部门增加了压力和工作量。审批金额的改变也让业务员们感觉麻烦,公司许多业务,特别是鞋类和工艺品的业务60%以上是在广交会上签单的,交易会上客户时间都很紧张,在其他条件谈妥的情况下基本上都是现场签单的,Y公司在广交会上的订单70%都超过3万美元,而业务员由于金额的限制,超过限额的合同必须先传真到公司审批通过才能跟客户签订,客户必须等待或由业务员做好合同后专门给客户送去,许多客户对此颇有意见。2000年至2005年,公司逾期应收帐款占全年出口贸易额的5.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公司出口基数越来越大,逾期应收帐款到2005年底的数目已经高达991万元,这些逾期应收帐款长期占用公司资金,除了利息损失,若最终这些逾期货款未能收回的话,无疑将给公司带来的巨大的损失和影响。

  Y公司这些年的逾期应收帐款,除了小部分是因为产品质量原因以及交货期延误被客户扣款及索赔造成的,80%以上是由于交易结算方式带来的损失,而且不仅是托收、汇付、赊销等结算方式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原先被公司认为风险较小的信用证方式下的交易也频频出现问题。例如:2003年4月,公司在广交会上与美国S公司签订了32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Y公司要在5~8月底分4批交货,其后,S公司按时开来了及期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信用证也注明了允许分批装运,但信用证中要求在议付时必须提供由S公司开具的验货合格证书。要求出具买方的验货合格证书,在信用证结算条件下虽然可以说是比较有风险的软条款,但考虑到S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且2002年该商品在美国市场销量非常好,公司接受了客户开来的信用证。5、6月份,Y公司的货顺利通过S公司验货,并通过银行议付收回了货款。7月公司在完成当月定单前10天就通知S公司前来验货,但S公司验货人员直到预定出货日期的前一天才到厂,验货后以达不到要求为理由,拒绝签出验货合格证书,并提出要Y公司监督工厂整改达到要求为止,交货期可以延迟。公司虽然感到疑惑,但还是按照买方要求进行了改进,并再次通知S公司验货。但S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一直到9月份信用证有效期超过,导致Y公司10多万美元的货物无法出口。Y公司通过多方调查才了解到,其实由于2002年美国各鞋类批发商从中国大量进口,各批发商的仓库爆满,零售价不断下跌。S公司因此利用验货证书条款,找借口不签验货证书来达到毁约的目的,但Y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拖过了处理的最佳时间,最后在同年12月份这批商品只好降价60%卖给了另一家老客户。

  对此,Y公司决策层陷入两难的局面。若要恢复原先的保守谨慎的、只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信用风险控制政策,虽然能够较好的控制风险,减少逾期应收帐款的发生率,但明显不符合当今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公司的业务受到许多的制约和限制。因此而带来的贸易量的下降同样将给公司带来很大损失,从公司实际情况来看,到2005年为止公司的业务有40%是以托收、汇付、赊销等方式成交的。而且,S公司的例子也让公司认识到,即使是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由于利润率水平的下降,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必须继续依靠贸易量来保证公司的利润收入维持在一定水平。继续追求贸易量的扩大,就必然要面对客户越来越多的高风险的结算方式的要求。这样公司面对的信用风险将越来越大,难以控制。

  Y公司的问题在外贸行业中具有普遍性。外贸企业大多数都或多或少遇到与Y公司同样的问题。所以加强外贸风险的研究和防范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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